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建立缴存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国管办发[2012]20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在京中央企业办公厅(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了解解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建立缴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水平,我局决定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建立缴存情况摸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范围
摸底调查单位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在京中央企业及所属各级在京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含聘用制人员)、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制人员等各类用工形式的人员。
二、摸底调查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各在京中央企业组织所属在京单位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立缴存情况摸底调查,对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和相关政策规定,全面调查和统计本系统所属单位各类用工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缴存基数和比例执行情况,重点调查应建未建、已建未缴、已建少缴和违规提高缴存基数、超上限缴存等问题。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填报相关统计表。各项统计指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各在京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建立缴存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要对照《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如实填报各项数据,不得瞒报、漏报、虚报。未按规定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同时报送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的说明材料及补建补缴方案。
请于2012年9月30日前,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软件,将统计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穆 清 联系电话:65993198
杨 帆 联系电话:65993157
史 迪 联系电话:59059001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住房公积金建立缴存情况统计表
2.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人员分类统计表
3.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人员分类统计表
4.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构成统计表
5.指标解释
6.填表说明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6月7日
附件下载:1至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