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或贷款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提取
发布日期:2017-07-05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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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范围:
全款或贷款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含自住型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提取。
(二)所需材料:
“零材料”。(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三)特别提醒:
1.事先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信息项: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
2.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3.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线上方式办理: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商品房,可通过资金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申请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频次自助办理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