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售房款资金证明开具
发布日期:2016-05-27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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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单位在收妥房改房售房资金并将其划转到售房款专户后,因办理职工产权登记手续需要,可以提出开具资金证明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XX单位关于申请开具售房款资金证明的说明》
(三)办理流程
1.单位可以通过单位版发起申请或者直接出具申请开具资金证明的说明,注明已售房屋所在区县、按哪年房改价出售、出售面积、套数、售房款金额、维修资金金额等。
2.单位持加盖公章的《XX单位关于申请开具售房款资金证明的说明》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3.开户银行核对单位信息及入账信息后,录入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资金证明1份,加盖资金证明专用章后,将下半联交付申请单位。
(四)办理地点
经办网点:中国工商银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归集中心
地 址: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甲28号院16号楼一层
电 话:65993077 65993055
经办网点:中国光大银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归集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外大街甲10号105室
电 话:6599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