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户单位“一站式”集成服务办理流程
一、前导工作
缴存单位完成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银行经办网点须告知单位后续“一站式”集成服务内容,包括讲解单位经办人短信服务、职工个人短信服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约定缴存以及资金中心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的功能及办理方法,一次性发放相关业务资料。
二、服务内容
单位填妥相关业务资料后,须在第一次汇缴时开通短信服务并申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约定缴存依据单位实际情况办理。
(一)开通单位经办人短信服务。单位经办人在住房公积金单位版软件“单位信息修改”模块中勾选“发送短信”,开通单位经办人短信功能。
(二)申办职工个人短信服务。单位经办人在单位版软件上填报职工个人信息,生成个人账号后,填写《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手机短信服务登记确认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批量发卡业务协议书》,《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备齐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表格的电子数据。
(四)加入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单位可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微信使用指南》,关注资金中心官方微信平台,完成账户注册、账户关联等操作后享受微信服务。
三、办理要求
单位在办理第一次汇缴业务时,将相关业务申请表格提交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无误的,即可开通职工个人短信服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制卡成功的,为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卡失败的,银行网点应当告知单位失败原因。约定缴存业务签约后,单位经办人持签约协议到其开户银行签订付款授权书,办理付款授权手续。
已开户单位经办人变更及新增开户职工时,参照以上要求办理“一站式”服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