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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及最长贷款期限

发布日期:2023-12-22来源:本站 点击:

       1.请问我申请国管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申请多少年?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申请30年,同时不得超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本人65周岁。

       例:借款申请人现年35岁,不考虑其他条件,按原有政策最长只能申请2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政策可以申请30年。延长贷款年限后,借款申请人可以降低月最低还款额,减轻每月还贷压力。

       2.请问国管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的首付款比例要求都有哪些?

       答: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照所购住房性质分类:缴存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不变;购买其他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执行原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照购买住房所在区域分类:缴存职工购买位于城六区(西城区、东城区、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位于城六区以外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例: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新购自住住房,总价800万,名下无其他住房。这种情况下,该贷款申请被认定为二套住房,不考虑其他条件,如新购住房位于城六区,按原有政策申请组合贷款最多只能到320万元,按调整后的政策则最多可以上升到400万元。如新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以外,组合贷款金额最多可以到480万元。由此可以看出,调整后的政策减少了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压力。 

       3. 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及最长贷款期限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呢?

       答:本次调整自2023年12月14日施行,自2023年12月14日(含)后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新政策。

       4.我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还没有发放,能享受这次调整后的新政策吗?

       答:已经申请但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可以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意愿,自愿选择执行原政策或调整后的新政策。选择执行原政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不变。选择执行新政策的,建议先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网点进行咨询,按工作人员要求补充相应材料后,继续或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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