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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户口地所在市购房要办理提取业务,如何通过跨省通办办理?

发布日期:2023-06-06来源:本站 点击:

答:职工可在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跨省通办”业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地中心进行购房材料真实性核实后,转由国管中心审核办理。申请地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缴存职工申请,由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及提交提取材料,提取材料与国管中心异地购房提取材料一致。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65990000    人工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8:00至18:00(中午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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