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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
用户 | 杨行波 |
时间 | 2023-05-29 |
标题 | 商转公或者购房提取问题 |
内容 | 户籍在河南,工作在北京,在北京缴纳国管公积金,但在武汉购房,老婆也非武汉户籍。请问: 1、是否可以使用北京的国管公积金在武汉办理商转公?如果可以,如何操作? 2、是否可以办理购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如若可行,如何办理? 3、以上如若不行,将我或者我老婆户口转到武汉是否就能满足以上两个问题条件? |
回复 | 您好,不可以商转公。职工在北京市外的工作地、户籍地(同一个市)或户籍地所在省份的省会(首府)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向资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也可通过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