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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提取 |
用户 | 周 |
时间 | 2022-05-27 |
标题 | 国管公积金,异地使用 |
内容 | 在北京缴纳的国管公积金,现要准备在河北唐山买房,并用公积金贷款,我的户口页不在河北省,想问一下在我这种情况下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具体流程。 |
回复 | 职工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微信网厅,或经办银行网点柜台打印。 网上业务大厅、微信网厅:职工完成网厅注册和登录后,即可在“贷款”-“异地缴存证明”中查询打印。 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柜台打印:职工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由配偶代为办理的,配偶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委托书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代为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其他人员代为办理的,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如需带印章的缴存使用证明,我中心根据缴存职工的个人实际缴存、贷款情况出具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网点开具。职工也可以使用网上业务大厅或微信网厅查询相关信息,需注意网上打印的缴存使用证明和明细目前不带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