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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提取 |
用户 | 朱先生 |
时间 | 2019-03-25 |
标题 | 关于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问题 |
内容 | 您好!我是国管公积金缴存用户,目前已申购了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共有产权住房(2018年以前叫自住型商品房),并交纳了定金、签订了认购书。请问: (1)该共有产权住房是否属于政策性住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作为首付款? (2)如果不可以,何时才能够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业务? 谢谢! |
回复 | 您好,共有产权房是普通商品房,不是政策性住房。不能办理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支付首付款的业务。 共有产权房需要贷款发放后,或交付全款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