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号查询
类别 | 贷款申请 |
用户 | 王宪富 |
时间 | 2017-11-22 |
标题 | 咨询配偶缴存公积金计入家庭收入的问题 |
内容 | 1、本人在国管公积金开户并连续缴纳6年,至今正常缴存,符合国管公积金贷款要求,但缴存额度偏低只能贷款100万,无法满足贷款120万的实际用款需求; 2、我爱人在市管缴纳公积金,截止2017年11月连续缴存4个月且目前正常缴存; 想问: 1、我爱人在市管公积金只缴纳了4个月的情况下开具缴存证明能否纳入我们家庭的总收入中?如果纳入就可以满足贷款120万的需求了。 2、贷款额度计算时,是否是以我跟我爱人的收入总和减去负债 来计算贷款额度? 谢谢 非常感谢 |
回复 | 您好,根据《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借款申请人需先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额度主要参考家庭月收入(一般职工收入由缴存额反推)。存在逾期情况的,下调最高贷款额度或拒贷。 估算公式如下: 家庭月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费标准>月均还款额(等额本息) 注:(1)已婚的是根据夫妻双方的月缴存额反推家庭月收入(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未缴存公积金,则不计算收入);单身的是根据一个人的月缴存额反推月收入。 (2)已婚的家庭基本生活费是2800元/月(2016年);单身的家庭基本生活费是1400元/月(2016年)。 (3)等额本息的月均还款额,1万元贷款期限30年的月均还款额是44.90(年利率:3.50%)。若需详细计算还款额,请运用网站首页公积金贷款计算器计算。 此公式只能大致推算贷款额度,或通过资金中心网站上的“个人贷款查询”中“贷款额度试算”、或微信公众号-我的查询-贷款试算了解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具体以贷款审批情况而定。 |